开篇词:西方宪法: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;东方宪法: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!
(一)忍不住
昨晚做了一个梦,梦到和一位法官在酒桌上聊天,我忍不住问了他一个问题:“经常看到判决书里说‘剥夺政治权力x年’,这句话到底是啥意思”?
法官很耐心地解释道:“剥夺政治权力,就是剥夺他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、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的权利”。
听完法官的解释,我忍不住问:这些权利,你有吗?
看着法官一脸懵逼,我忍不住大笑,一下子笑醒了。
原来是一场白日梦。
(二)想不通
连续几个晚上,我总是睡不着。心里一直在嘀咕:
为什么,我们的老朋友伊朗、俄罗斯、哈马斯、胡塞、真主党、叙利亚、委内瑞、古巴、柬埔寨等,全部被别人按倒在地上摩擦?
为什么他们被摩擦的时候,我们不能路见不平、两肋插刀呢?
是我们“不够朋友”,还是他们并非我们“真正的老朋友”,仅仅是“狐朋狗友”呢?
(三)睡不着
当前的局势,让很多小粉红们睡不着:
委内瑞拉倒下,下一个就是我们!俄罗斯倒下了,下一个就是我们!哈马斯倒下了,下一个就是我们!叙利亚倒下了,下一个就是我们!真主党倒下了,下一个就是我们!胡塞倒下了,下一个就是我们!古巴倒下了,下一个就是我们!伊朗倒下了,下一个就是我们!朝鲜倒下了,下一个就是我们!
看到流氓被揍,就联想到下一个被揍的是自己;看到流氓倒下,就联想到下一个倒下的是自己。
上面这些流氓,和我们有啥毛线关系?
为什么总是和这些流氓共情、共生、共荣辱?
究竟做了啥见不得人的事,成天觉得别人要揍自己?
(四)看不透
一直以来,小粉红都在嘲笑美国黑人的哄抢行为,美其名曰“零元购”。却看不到,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哄抢事件?
美国的哄抢,多是发生在游行示威演变为低烈度的暴力事件后;我们的哄抢,却发生在和平秩序之下。
美国的哄抢,多是发生在黑人对白人的哄抢;我们的哄抢,却发生在同种族之间。
如果同族之间、在和平时期都出现这类无法无天的事件,那么,当乱世来临之际、面对不同种族的人,会发生什么?
对于发生在我国内陆的这类哄抢事件,有一个误区必须澄清:这不是“法不责众”问题!
假如,这些农民去抢银行、抢国营农场、抢国营商店试试?看看到底“法”会不会“责众”?
他们只拣软柿子捏,只敢抢“私有财产”,绝不敢抢“共有财产”。
更明确地说,在所有中国人的眼里,“私有财产”是可以侵犯的,“公有财产”是绝不能侵犯的。
看一下《宪法》咋说的:
第十二条:公有财产,神圣不可侵犯;
第十三条:私有财产,不可侵犯。
看清楚:私有财产不具有“神圣”性!
这才是“核心”问题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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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作者:武书剑 · 发布于 2026年1月28日